他宁愿在自己的梦想世界中生活。
——《从乞丐到元首》
今早六点四十分起的床,在楼下包子铺吃的早餐。店铺里的收音机,颇有情调地唱着《没那么简单》。
模样可爱的小女孩问我喝点儿什么,我说稀饭。她端来,又问,咸菜好不好,我点头。再端来时,我道谢,她腼腆地笑。
别瞎想,我不是怪蜀黍。
其实吧,收音机里要是放《东方红》就更好了。
二三十年前,咱父辈儿上学那会儿都听这个。
这味道,如同人民公社的大锅饭,虽是恒久远,未能永流传。
扯远了。我想说的是,当时觉得,我死了两年,今早复活了。
今儿没什么特别要写的,就和大伙儿唠唠。
最初写这个,是一时兴起;而到了现在,是不愿停下来,因为在这里,有了盼头。
看了大家盖的楼。《一》太文艺,辉措辞犀利地形容为“瘟疫”。《二》太杂碎,乱得没谱儿。《三》太仓促,到时间了,这个真尴尬,现在想接着写,又给忘的差不多了。
英提议我去弄个微博啥的,那儿有更大的舞台,有更多的观众。
我说免了,龙蛇混杂的地儿,闹得慌。
静下心来细想,该以何种态度把这个写下去,最好自个儿悠然自得,大伙儿还喜闻乐见。
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,不能靠着“一时兴起”作长久动力。这活儿又不是晨勃,光意淫就能来劲。
思前想后,斟来酌去,九浅一深,得出结论:记所见所闻,述所思所想;时政热点不写,国家大事不谈;身处闹市,心牧南山;幸甚至哉,歌以咏志。
以上是上午一二节课写的,中午托英上传。不意下午出了点儿小插曲,得了,我还是接着整吧。
下午补眠时分,英来短信说,把我整的一二三四全弄U吧上去了。
我说,没必要的,打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往那儿去,怪不合适的。况且,里边儿所涉之人,所及之事,外人是一头雾水的,而我又怕说得太细,讳莫如深,外人看来是真不合适。
说到U吧,那儿对我来说是块净土。我在那儿潜水了将近两年,未曾想过注册。觉得,自己还不够格儿;觉得,看的多了,自己知道的,还太少太少。瞧我这头像,还是打十三叔那儿弄的。
我说,那儿是个更大的舞台,不错,但我也不是虚荣心极强的人,非得秀一把不可。做着自己喜欢的事,与自己喜欢、喜欢自己的人分享,这便是最初的动力。要是正襟危坐,把它当个事业,那就失了趣,变了味。话说回来,这活计,连事业的脚后跟都够不着。将其公之于众,感觉就跟被扒光了丢大街上似的。
最后一点,要是真搬上了U吧,登台献丑了,要不要在意观众的反应?一点儿不理会吧,显得矫揉造作,故作清高;反之都理会吧,又有趋附大流之嫌。假若,观众催促快点儿更新,我要不要快点儿?快了吧,谁能保证质量;不快吧,时间久了,谁还乐意搭理?以上这些,还是建立在有观众的前提下的。过犹不及,已知之矣;中庸之道,谈何容易。
唉,没法儿往下说了,越说越陷入极端主义。
上U吧转转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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